賣掉農地不能領喪葬津貼,老農可申請喪葬慰問金

賣掉農地不能領喪葬津貼,老農可申請喪葬慰問金

2019-09-08/自由時報/詹士弘/雲林報導

65歲以上並加保農保年資逾25年的老農,如果不幸身故,因為農地轉移等因素導致家屬無法請領農保15.3萬元喪葬津貼,未來將改發10.2萬元的喪葬慰問金;雲林縣長府提醒農民,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如有疑問請洽當地農會。

雲林縣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慰問金的發放作業方式,如申請喪葬津貼,經過勞保局受理申請審查後,若屬於不給付喪葬津貼的案例會由勞保局篩選後交到農委會。農委會依照篩選結果發給慰問金並把相關資料登記在「農民福利資料管理系統」。農民朋友如有任何問題可涇洽當地農會保險部詢問。

農保被保險人死亡之日前需年滿65歲、農保年資合計25年以上;領取其他社會保險喪葬津貼者,不能請領慰問金。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老農一輩子務農,年輕即開始參加農保,到年老因身體疾病等因素無法繼續務農,土地已賣出而「無自有農地喪失農保資格」,老農過世後,家屬無法申請喪葬給付15.3萬元!行政院長蘇貞昌批示,針對65歲以上農保年資25年的老年農民若身故卻因土地移轉等因素無法請領喪葬津貼,將發給10.2萬元喪葬慰問金,提醒請農民要爭取自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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