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推「安胎休養假」最快5月底實施、最長可請1年假

勞委會推「安胎休養假」最快5月底實施、最長可請1年假

2010-03-06/財經中心】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讓每位勞工都能穩定的就業、安全的工作與安定的生活,是勞委會的使命。

婦女節即將到來,政府部門也宣佈將推「安胎休養假」,協助職場上懷孕的婦女,在持續保有工作之餘,也能安心安胎休養。行政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6)日上午表示,「安胎休養假」最快將於今年5月底、6月初實施,最長可請假一年。

職場婦女權益再進步!曾經向雇主嚴正呼籲,「懷孕歧視」就是「性別歧視」,不得針對懷孕或產假期間減付工資的勞委會,將推出懷孕婦女的「安胎休養假」。

根據人力銀行6日所公佈的最新調查結果指出,受限「經濟狀況不允許」等因素,有近76的受訪者表示,3年內沒有生育計劃,更有19職場媽媽透露,自己曾遭到「懷孕歧視」。調查也顯示,為專心照料子女,近4成職場媽媽曾於生產後離開職場超過2年,其中僅有成一順利返回職場二度就業。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午出席「2010年慶祝國際婦女節百週年」記者會時透露,「安胎休養假」最快今年5月底、6月初實施,職業婦女最長可向受雇的公司請假一年。

王如玄並強調,雇主不能拒絕懷孕女性員工的「安胎休養假」,而在「安胎休養假」假期之內,休假者不能支持薪水,但依舊保有勞保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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