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補貼四月起生效

無薪假補貼四月起生效

2010-03-26/中國時報/唐鎮宇】

勞委會昨通過「就業保險促進就業措施實施辦法」草案,未來「就保失業率」達二.二%以上並連續三個月,勞委會將啟動無薪假薪資補貼機制,政府將補貼無薪假勞工薪資差額的一半,若勞工期間參加政府職訓,補貼更可達七成,最長可領六個月。新制預計四月生效。

草案規定,企業減少工資及薪資幅度需在廿%到八十%之間才可申請補貼,職訓局副局長郭振昌解釋,若遭減薪資很少,就沒有補貼必要;若遭減薪資太高,可能企業即將解散、關廠,需用其他工具輔助,補貼沒有意義。

補貼薪資的計算基準是以勞保投保薪資而非實際薪資做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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