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出勤應給加倍工資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出勤應給加倍工資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
至於有僱用時薪制勞工之事業單位,原本即排定勞工
勞工局特別解釋,由於勞基法所規定國定假日共計19天,相關節日明列於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事業單位均應依法給假或經勞工同意出勤而加倍發給工資,如違反上開規定,依法得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事業單位不可不慎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出勤應給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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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
至於有僱用時薪制勞工之事業單位,原本即排定勞工
勞工局特別解釋,由於勞基法所規定國定假日共計19天,相關節日明列於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事業單位均應依法給假或經勞工同意出勤而加倍發給工資,如違反上開規定,依法得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事業單位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