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臉書罵前老闆,被求償

勞工臉書罵前老闆,被求償

2013-04-16/聯合晚報董介白/台北】

北市一名吳姓女子離職前與公司老闆發生爭執,心生不滿,憤而在臉書上po文辱罵老闆,老闆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雖然認定她觸犯公然侮辱,但因吳女的臉書文章只限朋友閱覽,所生損害並不大,最後只判她應賠償2萬元,但須在臉書上公開道歉。

判決指出,25歲的吳姓女子原本在一家製作白板的公司擔任行政人員,前年10月,她突然帶著公司鑰匙、大小章離開,隨後只以簡訊告知老闆,表示因急須照顧母親為由請辭。

由於吳女的老闆催討不到鑰匙、大小章,因此決定訴諸法律途徑,雙方爆發口角,吳女竟在臉書塗鴉牆上貼文,不僅指老闆在辦公室裝竊聽器,表示很想給老闆「蓋布袋」,還辱罵老闆是「蕭查埔」,說他讀北一女的女兒,有這種老爸很丟臉等話。

吳女的老闆認為名譽受損,向法院提出告訴並求償100萬元。刑事部分,吳女被法院認定觸犯公然侮辱罪,遭判拘役10日;民事部分,雖然吳女坦承因與老板爭執裝竊聽器事情,一時情緒失控貼文,但文章只有限制朋友閱覽,加上沒有指名道姓,損害老闆名譽有限,認為老闆求償百萬實在太高。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女這篇文章確實只有朋友可以閱覽,而且按讚的人只有10個人,顯見侵害老闆名譽的文章,並沒有廣為散布,審酌雙方身分財力後,最後只判決吳女須賠償2萬元,但必須在臉書上公開刊登道歉啟事,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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