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運將開車看報,被炒想爭薪

國光運將開車看報,被炒想爭薪

2013-04-23/蘋果日報/王吟芳高雄】

國光運將上國道還剝橘解僱有理

國光客運駕駛王金順前年底被《壹週刊》踢爆開高速公路時,邊開車邊剝橘子、翻筆記本、看《報》,又被客訴在國道強行切換車道,去年三月遭解僱,王男不服提告要求解僱期間薪資,但高雄地院認為王男多次危險駕駛,嚴重違反工作規則,解僱有理,判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王金順駕駛國光客運從高雄北上桃園時,被車上乘客側錄他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竟邊開車邊看《爽報》、剝橘子、翻閱筆記本,乘客事後持影帶畫面向《壹週刊》投訴客運司機危險駕駛,引起社會矚目。

兩個月後王男又被客訴,指他駕車由高雄北上台中行經員林路段時,竟罔顧安全強行切換車道,國光客運於去年三月將他解僱。

辯稱「橘子早剝好」

六十一歲的王金順不服提告,指他駕車行駛高速公路時,並無翻閱報紙等行為,「都是媒體小題大作!」他辯稱,當時只是利用等紅燈時短暫數秒查看筆記本,橘子也是早就剝開一半,並非邊開車邊剝。他還指出,在國光客運服務近三十年來,縱使曾犯小錯,但從未累積逾三大過,違反工作規則未達重大程度,公司片面解僱他不合法,應付他從解僱時起到六十歲退休的八個月薪資共四十二萬元。

僱主:官司一定贏

法官依照片發現,王男是邊駕車邊「以雙手剝橘皮取出橘子食用」,且有「雙手持筆記本靠在方向盤上、眼睛觀看筆記本」舉動;法官另依車輛行駛異常總表,確認王男過去數年間至少五次有行車超速、逼迫小車、強行切換車道、任意變換車道等行為遭懲處,認定公司依法解僱有理由,判王男敗訴確定

記者昨聯繫不上王男,不知回應;國光客運發言人宋立山則指王男是明顯的危險駕駛,「要打官司,國光客運一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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