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非得保險黃牛才能理賠?

非得保險黃牛才能理賠?

2008-12

突然,來了一堆與車險有關的事情。有車子遺失要中止強制險的,有事故臨時通知要調解的,還有,事故還沒有處理就來了一個保險黃牛。

對於保險黃牛,說真的,不應該用有色或是不公平的眼光來對待他們,只要不是詐騙行為,那便是有這樣的需求及市場存在。

那,就來分析看看保險黃牛是否有存在的理由好了。保險黃牛不外乎就是代被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理賠,只是為什麼會需要人家代辦呢?我認真的看了那位服務人員的服務項目:社會保險,勞農漁保給付申請;交通事故協調和解及理賠;商業保險理賠。

這就讓我覺得奇怪了,就社會保險的部份,勞保局不都說很好賠的啊!!只要填填單子就好,很容易的!為什麼會需要代辦呢?

至於交通事故,不都有調解委員會在協助嗎?而且,同事法律系畢業,當兵時正好是在調解委員會服替代役,似乎大部份都可以調解成功啊?

又一般保險公司的理賠又正簡單了,只要交給業務員,一般都可以辦好,並沒有說找人代辦會賠的比較好的。

難不成,是因為沒人服務?如果只是跑跑腿,那代價是收理賠金的3成,實在是太好賺了。

事實上,個人以為,保險理賠對於一般人確實是難了一點,因為理賠大部份是包含了醫學及法律的專業用語,但是其實也不難,因為勞保局都有志工可以幫忙,保險公司也有專業的業務人員可以協助做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的理賠,而且都是不收費的義務服務。那,為什麼還會需要保險黃牛呢?

在聽了保險黃牛的說明之後發現,原來,保險黃牛都是與經紀人配合,這是個令我吃驚的發現,因為,曾有一位想到保險業發展的年輕人,後來到了經紀人公司,為的就是"《保險法》第九條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代向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而向承保之保險業收取佣金的人。",尤其是對於理賠,更是認為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勢必不會為客戶去爭取最佳的理賠權益,事實上對保險公司業務這樣的認知是錯的,而在發現保險經紀人與保險黃牛的配合事實之後,更著實的令人心寒啊!

因為,業務員在與客戶簽定保險契約後,領取的佣金是屬於規劃保單的代價,至於簽定契約之後,理賠就是保險公司的責任了,因為在保費中本來就包含了營業費用率,理賠服務是保險公司本來就應該負責的,若是經紀人讓客戶誤以為保險理賠是困難的,而又平白的讓理賠金被保險黃牛瓜分了3成,那實在是不義之舉。

勞瑞認為,無論是經紀人公司的業務員或是保險公司業務員,都應該是站在客戶立場做最佳利益的規劃,而在理賠事故發生時做最佳理賠的爭取。如果您的業務員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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