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息判無效,法官:金管官員與銀行同掛

循環息判無效,法官:金管官員與銀行同掛

2009-06-11/王己由、陳怡慈/台北】

「消費者與銀行打交道,有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對抗的力量微乎其微」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作成雙卡利率無效判決同時,更暗批主管機關金管會主委,多出身金融業負責人、卸任後也轉任民間金融機構,顯然是銀行利益的代表,未顧及一般民眾的權益。

法官的判決引用學者意見,認為當前這波百年罕見的金融海嘯,背後一大原因就是金融監督管理不夠嚴謹,證明金融業無法成功自律,國外信用卡的循環利率,多數採取風險分層管理,國內在數年前也引進類似的概念,但目前多數利率卻仍維持在廿%,證明市場並未發揮該有的機制、銀行也未落實風險分層管理的承諾。

政府公權力應介入恢復市場機制

判決理由說,信用卡循環利率都高達廿%,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消費者與銀行打交道,有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對抗的力量微乎其微,當市場機能已失效,政府就應以公權力介入恢復市場機制,消費者的力量才能發揮,靠市場競爭使利率回歸合理水位。

但銀行某種程度對循環息的壟斷,讓一般民眾無從藉著市場機制對抗,而代表政府公權力的金管會,因多為銀行界代表組成,從主委卸任前後,都從事金融業或金融機構的法定代理人,即可明瞭,自屬銀行利益的代表,一般民眾如立委未修法情形下,惟有藉著司法控制的手段,才能調整這種極度不公平的現象。

中信銀:收到判決再決定上訴否

針對台北地院判只須償還本金給中信銀一事,該行信用卡處資深副總陳俊仁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無法回應。中信向來尊重司法判決,會在看到判決書內容後再考量是否上訴。

中信銀主管表示,此一「個案」離形成「判例」還有一大段距離,每個法官是否持同樣看法還是未知數,中信銀只能夠盡力表達銀行的立場,相信法院會站在公平角度判斷。

業者:若嫌利率太高可以換別家

某大型民營銀行主管則說,此案聽來很怪,客戶跟銀行拿明細,銀行都會給了,何況是法官要調資料,說中信銀不願意給,聽來匪夷所思,且違反一般實務常規。

該主管指出,信用卡循環息的上限訂在廿%,必須好幾年不繳錢,才會滾到馬姓民眾這種地步,至於法官認為信用卡循環息不論景氣好壞都只用單一利率,讓民眾沒得選擇,他表示:「法官的意見太牽強」。

業者指出,信用卡每家銀行都在發,是完全競爭市場,消費者如果覺得太高,可以換別家。不論法官或金管會,都不應該行政指導或以判決方式,來引導利率水準,應該尊重市場機制。對此案的判決是否會對金融業收取循環利率產生負面影響,業者認為,應該不會,畢竟是單一個案與法官的判決,後續影響可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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