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道路設計不當肇車禍國賠92萬
道路設計不當肇車禍國賠92萬
【2009-04/林良哲、張菁雅、洪敏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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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設計不良,導致車禍頻生,得面臨國家賠償。台中地院判定台
道路縮減未設警告標誌
由於該路段有一個九十度大轉彎,道路從原本的六.
法官審理時,發現此路段確實經常發生事故,而在此車禍發生之後,公路總局也立刻將該路段拓寬到十.
法官認為,該路呈九十度轉彎且寬度驟減,影響大型車輛迴轉半徑,而管理單位雖在前方設立「連續轉彎」的警告標誌,卻未依規定在「彎道前四十五公尺,針對此九十度大右轉彎特別設立警告標誌」,必須負擔責任。可是遊覽車的黃姓司機在右轉時轉彎半徑過小,造成後方輪子沒有著地,也有過失責任,在過失相抵下判處公路總局必須給付麗都通運公司九十二萬多元。
麗都通運負責人黃榮輝及遊覽車車主黃宜旺表示,該路段經常出車禍,地方屢次反映,有關單位卻遲不改善,直到業者聲請國賠,竟然「有效率」的在一星期內全部改善,到事故現場拍照舉證,發現道路已經拓寬,黃妻鍾秋蘭感慨地說,感覺政府不是真的在乎行車安全,只是為了湮滅證據,規避責任。至於法院判決公總賠九十二萬餘元,並不符合預期,會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表示,有掛上「連續彎路」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等接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