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垃圾汁噴瞎眼,婦人獲判130國賠

被垃圾汁噴瞎眼,婦人獲判130國賠

2009-07-17東森新聞李詩慧、林翰廷

2年前,台北縣永和市一名李姓婦人在倒垃圾時,由於垃圾車突然將垃圾壓入,造成婦人被大量強鹼溶液噴到臉和胸口,甚至送醫後右眼因嚴重感染而挖除。她憤而聲請國賠,高院15日宣判永和市公所必須賠償130萬。

每天例行性的倒垃圾,竟然意外造成雙眼幾乎全盲,雖然事過2年多,家屬還是不願多談。在台北縣永和市經營麵攤李姓婦人,961月跟往常一樣拿著垃圾往垃圾車裡頭丟,沒想到,車子竟噴出不明液體濺到她的眼睛,讓她的右眼球因嚴重感染而摘除,左眼的視力也只剩0.1,經營20多年的麵攤被迫關門無法再營業。為撫平傷痛,全家搬遷淡水居住,小女兒更是辭掉工作,專心照顧她。

即使清潔隊當時大聲喊冤,但法官還是認定清潔隊員沒有盡責,判永和市公所敗訴。只不過被害人聲請國家賠償一共求償300多萬,法院只判給130萬,但對家屬而言,多少金錢的賠償都換不回一雙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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