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安胎假被拒、考績吞「乙」,女醫怒告求償350萬
請安胎假被拒、考績吞「乙」,女醫怒告求償350萬
【2019-03-16/蘋果日報/辛啟松、王志弘/台南報導】
衛生福利部立新營醫院吳姓女醫師,2016年8、9月間被診斷出有流產前兆,想請安胎假遭院長拿考績打丙威脅,直到隔年3月31日產前才被准假,但考績仍是乙等,吳醫師向台南地院提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350萬元。因吳醫師在公立醫院服務,被告是公立醫院,台南地院日前將全案移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蘋果》透過衛福部立新營醫院,無法聯絡到當事人,無法得知相關回應。
台南地院民事庭裁判書指出,吳姓女醫師從2013年10月到2017年9月在衛福部立新營醫院擔任外科醫師,2016年8月間,吳醫師因懷孕期間持續宮縮、腹痛,經醫師診斷有流產先兆,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申請安胎假,不料,院長不但不同意請假,還拿出考績威脅要吳醫師上班。
吳醫師預產期是隔年3月底,直到前一個月,院長才讓她請了生產假,吳醫師熬過半年冒著流產風險上班的日子,不料還是被打乙等考績,她憤而向台南地院提告民事「損害賠償」,相關款項包括「統籌補助款」、「資源不足獎勵金」、「服務獎勵金」,總金額約200萬元。
另外,吳醫師因請安胎假及哺乳期值班問題屢遭被告刁難,勉強支撐繼續上班,身心俱疲,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並請求被告給付積欠原告自2013年9月起至2016年8月止的加班費共9萬1431元,合計請求被告給付359萬1431元。
民事庭法官認為,吳醫師是具有公務員身份醫師,被告是衛生福利部所屬公立醫院,吳醫師請求獎勵金、加班費,均屬公法關係爭議,依職權轉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