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薪資範圍太大「標了等於沒標」,勞動部將發行政指導

徵人薪資範圍太大「標了等於沒標」,勞動部將發行政指導

2019-02-26/蘋果日報/蔡永彬】

《就服法》新規定,僱主徵才若月薪不滿4萬元,待遇資訊不能只標「面議」。資料照片

《就業服務法》新規定去年11月底生效,僱主招募員工時,如果月薪不滿4萬元,不可以只標「面議」,否則可以罰6萬至30萬元。然而,也有業者把薪資範圍區間拉得很大,感覺標了跟沒標一樣。勞動部表示,目前接獲20多件陳情,質疑薪資範圍過大,近期將發出行政指導,希望僱主將薪資範圍訂得更明確。

該規定實施將近3個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陳世昌表示,目前還沒有僱主違法事件,但有20多件陳情,質疑徵人薪資範圍過大;陳說,勞動部近期將會發出行政指導,「勸說」僱主將薪資上下限標得更明確一些。

陳世昌表示,他們將建議的格式如「製造業,作業員,起薪3萬元至33000元」之類,並要標註領的是月薪、日薪、時薪或按件計酬;僱主也可參考勞動部的「職纇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或「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查詢網」。

陳世昌指出,發展署的「台灣就業通」網站上,4萬元以下面議的職缺都已經下架了,目前「職缺區間」的中位數是3000元、平均數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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