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授對女研究生戳奶摸臀,鬼扯「幫兒子找媳婦」

男教授對女研究生戳奶摸臀,鬼扯「幫兒子找媳婦」

2019-02-18/蘋果日報/丁牧群】

國立台北大學2014年發生一件校園性騷擾案,一名碩士班女研究生指控陳姓男教授在研究室多次對她戳胸、摸臀,手還伸進衣服裡亂摸,有次緊緊熊抱她說:「我的女兒、我終於找到的女兒。」校方調查時,陳辯稱絕無性騷擾,只是想把女研究生介紹給兒子當媳婦,但校方依據相關事證,認定陳性騷擾情節嚴重,2015年決議解聘。陳不服解聘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他聲請再審仍被駁回,隨即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仍認定他性騷擾,今駁回他的再審聲請確定。

女研究生指稱,陳男從20143月開始,在研究室多次對她性騷擾,第一次陳男抓著她的手聊天,她有點緊張,陳就說:「幹麻緊張。」然後硬把她抱過去,,抱得很緊,還用手摸背說:「我的女兒、我終於找到的女兒。」另一次把她的臉抓過去,「好像想要親,但沒有親,然後就用臉一直吸氣,有點噁心」,女研究生事後立刻把陳男對她鹹豬手之事告訴同學。

此外,女研究生告訴校方性平會委員,20145月間,陳男在研究室不僅抱她,手還伸進衣服,「我真的無法再忍受了,我穿兩件,他伸到裡面那一件,摸到我的皮膚,我就被嚇到」、「陳會用手戳一下胸部,我覺得這樣很不好,但他戳完後假裝沒事」、「有的時候我站著,陳就會摸我的屁股,如果坐著的時候,就會摸大腿,就這樣一直摸,然後會到屁股,他會伸到衣服裡面要摸腰,我會用手這樣擋住,把他擠出去」。

女研究生還說,後來陳男的摸不是那種慢慢的摸,或是趁聊天時摸,「都是直接摸、直接抱那種,我拒絕,他說那手可以吧,直接抓來摸,我說這樣也不好,把手抽走,他就會一直抓」、「我直接告訴陳男不希望身體有任何接觸,他就說我把妳當女兒了,還有一次為了掙脫,把他眼鏡弄到地上,他邊擦拭眼鏡還唸我脾氣怎麼那麼差。」

離譜的是,女研究生指稱陳男曾對她說,無論將來考研究所或公務員,到哪裡都會遇到他,說他人脈關係多好,「一種好像妳跑不掉了的感覺」。

此案先前審理時,陳男辯稱校方性平會空泛指控他對女研究生肢體接觸,但未指明具體時間、地點,只有女研究生的個人經歷描述,以及相關人耳聞傳言,沒有證據能力。

一審認定陳男以女研究生乖巧,把她當成媳婦人選、像女兒對待或協助、鼓勵學生等說詞為手段,使涉世未深的女研究生誤認受到師長看重或鼓勵,而鬆懈防備心理,以此進行言語或肢體性騷擾,造成女方感受不舒服及壓力,影響她人格尊嚴,而且說要找媳婦,卻從未介紹給兒子認識,諸多事證證明他的行為已構成《性平法》規定的性騷擾。

此外,一審認為陳男濫用教師權力,在女研究生躲避他後,多次迫使女研究生與他聯繫,甚至在性平會調查階段,調查小組已明確告知陳男不得與女研究生聯繫,他仍連續寄發電子郵件給女研究生,造成她心理壓力與恐懼,因此校方決議將他解聘,並無不妥,20171月判陳敗訴。陳上訴後,同年4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敗訴確定。

陳還是不服,聲請再審,主張他的研究室周邊還有其他研究室,如果女研究生被性騷擾,只要呼喊、求救,都會引起旁邊的學生、教職員注意,但她都沒求救,不符常理,而且性平會對於事發時間、地點等事項都沒查清楚,就草率認定他性騷擾。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陳男提出的都不構成再審理由,今天駁回他的再審聲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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