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喪假月休超過規定,全勤獎金遭扣除

員工請喪假月休超過規定,全勤獎金遭扣除

2019-05-10公視/記者邱植培

彰化縣一間工廠的蕭姓員工因母親過世請喪假,但事後收到薪資單,卻發現因為請喪假,結果5千元的全勤獎金被公司扣掉,向公司反映也沒有結果,彰化縣勞工處表示,該公司相關規定可能違反勞基法,已經介入調查。

拿出薪資單控訴,民眾蕭先生相當生氣,他的母親一月份過世,事後補請喪假,但拿到4月份薪資單但卻發現,自己的5000元全勤獎金被扣掉,詢問公司才知道,因公司規定包括婚假、喪假、病假或特休等所有假別,員工1個月只能排休6天,超過6天休假,全勤就會被扣掉,蕭先生覺得非常不合理。

遭扣薪民眾蕭先生表示,「心情很差覺得很誇張這樣啊,今年開始突然老闆說改這樣,就變成這樣了,(他說怎麼改?)他說只能放6天假,不管婚喪喜慶什麼的,(超過6天呢?)只要超過6天就扣全勤。」

蕭先生強調,不管是喪假還是特休,他都照勞基法向公司申請,卻被扣薪,他最後憤而提出離職,而蕭先生任職的橡膠工廠得知被投訴到縣府和媒體,趕緊補發全勤獎金,並發聲明解釋是內部作業疏失,不過彰化縣勞工處已經介入調查。

彰化縣勞工處副處長何俊昇表示,「喪假的部分是屬於法定給予的全薪假,那所以無涉於全勤獎金,那不能在差勤上或者薪資上給予不利的對待,特休的部分,在經過勞基法修法之後,已經完全交到勞工的手上,也就是說勞工什麼時候要休特休,只要有意思表示,那雇主就必須同意,那這個是一個給薪的假。」

除此之外,該公司月休只有6天,彰化縣勞工處也表示,依勞基法一例一休的規定,也已經明顯違法,將了解該公司員工的休假狀況,如果確定違法,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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