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外籍移工不幸溺斃,將建請勞動部專案核發慰問金
台南外籍移工不幸溺斃,將建請勞動部專案核發慰問金
【2019-09-02/聯合新聞網/】
台南市安平區觀夕平台今傍晚發生6名菲律賓移工集體溺水案,1人不幸死亡,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晚間表示,將建請勞動部專案核發慰問金。
勞工局表示,初步調查為移工參加教會活動,有6名菲律賓籍移工前往該處下海游泳,並結發生集體溺水的狀況。
其中,1名移工到院前已死亡,另外2名移送醫急救後均已甦醒,轉送普通病房觀察。另3名移工意識清楚,已自行離開。
勞工局晚間說,有關移工在台如發生病故,依據查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55條第二項:「雇主所聘僱之外國人,在受聘僱期間死亡者,雇主應負責處理其有關喪葬事務。」
而所謂「雇主應負責處理有關喪葬事務」,再指雇主對於該外國人死亡,有處理其喪葬事務義務。
如於處理該事務範圍內有支出費用必要時,亦應由雇主先行負擔。但雇主於前述喪葬事務處理完成後,得依契約或法律規定,向喪葬費用支出義務人求償。
另,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給與喪葬津貼5個月。」
既謂「喪葬津貼」,自係用以貼補辦理喪葬事宜所須支出費用。雇主處理該外勞喪葬事務如支出一定費用,自非不得對此喪葬津貼受領權利人求償。
再查外籍勞工入境後,依本法第55條第一項規定,雇主應負擔該外勞遣送所需之旅費。惟若外勞在華工作期間死亡,已無必須強制出境客體存在,雇主依前述條文所負遣返外勞義務,即已消滅。
至於外勞死亡後遺體(或骨灰)及遺物運送返國所需費用,不能與本法所稱遣返費用相提並論,應認係喪葬費用之一部分。
勞工局指出,對於本次溺水事故死亡及昏迷移工,將再依據「補助辦理外籍勞工管理措施作業要點」辦理,請勞動部專案核發慰問金。並將再與仲介公司、移工所屬事業單位聯繫及轉知移工所屬國籍在台辦事處,以保障移工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