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多金妻欠國保,夫竟挨罰3千 「壓垮感情最後稻草」專家籲修改規定

獨家多金妻欠國保,夫竟挨罰3

「壓垮感情最後稻草」專家籲修改規定

2019-09-29/蘋果日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不繳國民年金保險保費,對欠費當事人雖無罰則,但國保訂有「罰配偶條款」,若配偶欠費,本人可能會收到罰單。《蘋果》獨家得知,近日有被罰的丈夫提出爭議審議,指他老婆更有錢卻不願繳國保保費,連累他吃上3000元罰單,很不合理。國保爭議審議委員會認為,依現行法律規定,該爭議申請只能駁回,但建議應修改規定,若被保險人財力足夠,不應再追究配偶。

此案近日在國民年金監理會引發討論,衛福部說,會和勞保局共同研商實務作業上的可行性,再決定是否列入修法範圍。

國民年金保險200810月開辦,335萬名未投保勞、農、軍、公教等其他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到未滿65歲前會自動納保國保,目前每月保費為987元。按時繳費者,保險期間可領生育、喪葬給付;繳費至65歲後,每月至少可領3628元老年年金給付。

配偶年收200萬元若本人不繳罰配偶

國保保費遲繳無罰則,但若有工作的配偶無正當理由拒繳,可開罰3000元到15000元。

此制度實施以來備受爭議,勞保局每年會篩選200名本人長期欠費、配偶所得較高者催繳,目前設定配偶年收200萬元者,若本人不繳就會開罰配偶。

據了解,上述提出爭議審議的丈夫在金融業上班,雖年收入高,但妻子繼承八位數遺產,坐擁總資產比他還多,他卻因妻子不繳國保保費而挨罰,因此忿忿不平,四處致電勞保局與衛福部表達不滿。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證實確有此事,國保罰配偶條款當時考慮沒收入的被保險人,如家庭主婦等無力繳保費,才要配偶負連帶責任。當時也考慮到夫妻間樣態多元,排除配偶入獄、失蹤、家暴等15種情形。

對於配偶抱怨「被保險人本人」更有錢,商東福說,實務上無法知道被保險人是否有其他收入或資產,對於這類情況,現行法令下無法免罰,只能待未來修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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