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師被控虐童,檢未偵結南市府就開罰遭撤銷

幼教師被控虐童,檢未偵結南市府就開罰遭撤銷

2019-06-24/自由時/黃建華/高雄報導】

台南市陳姓幼教助理老師去年某日午休,被園內監視器錄到以棉被蓋住許姓幼童的頭,另於幫許童換尿布後,長達40分鐘沒讓許童穿上長褲,台南市政府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檢舉,逕依違反兒少法對陳女開罰6萬元。陳女不服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結,認檢方尚未偵結,台南市政府的開罰有違誤,判撤銷裁罰處分。

據了解,去年315,台南市政府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檢舉,某幼兒園午休時段的寢室監視錄影帶顯示,擔任助理教師的陳女涉嫌於同年130午休時,為3歲許童蓋棉被時,蓋住許童頭部,並雙腳橫跨在許童身體兩側之床鋪,使許童處在危險情境;又同年213午休時,為許童換完尿布後,不顧天氣寒泠,且違反其隱私權,未幫許童穿著長褲,長達40分鐘之久,因此依違反兒少法對陳女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

陳女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表示,全案刑事偵審程序尚未確定終結前,台南市政府的裁罰即屬反事務管轄權之行政處分,應屬無效,要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經向台南地檢署查證,陳女涉嫌違反兒少法案,現由台南地檢署偵查中,尚未偵查終結,依刑事罰優於行政罰,以及一事不兩罰等原則,台南市政府對陳女逕行裁罰6萬元,行政上確有違誤,且訴願決定未予糾正,亦有違誤,判應一併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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